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划分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或不含熟食)。
3、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限(主食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热食类食品制售,限(半成品形式)。
6、冷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限蔬果拼盘 ;冷食类食品制售,限半成品形式。
7、生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限半成品形式。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花蛋糕或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生鲜乳及制品、自酿啤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5)、(6)、(7)中“半成品形式”仅限中央厨房申请经营。
必备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