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外资公司出售,我们真诚期待您的约见

价格:面议 2022-09-20 01:08:01 1933次浏览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审批机关批准的公司章程;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适用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公司。

(8)投资者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9)住所使用证明文件;

(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公司。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公司的境外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2)其他有关文件。

店铺已到期,升级请联系 15923987592
联系我们一键拨号1591985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