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入税消息!虽然多方信息显示,各地已经暂缓企业社保转税,但在3月6日西安宣布社保正式移交税务,打响第一枪后,又一个省发布社保入税通知!全国推行社保入税还远吗?
西安打响第一枪• 3月起社保到税务申报
3月6日,一份《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显示:2019年3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交税务征收,参保单位需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划重点!
一、3月起企业社保申报转到税务
西安市3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交税务征收,参保单位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二、历史欠费追缴等工作税局不管
国家已经多次强调,地方不得自行追缴社保。通知中也明确了,2019年2月及之前的医疗、生育等历史欠费,由原来的经办机构征收。
有两点需要说明:
欠费是要征收的,但不由税局征收,由原来的经办机构征收;
西安市2019年3月之后的社保,全面由税局征收,会更加严格。
社保入税 • 重庆打响第二枪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2019年第3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自2019年7月1日起,重庆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征收渠道不变。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人缴费体验,逐步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
继西安官宣后,重庆紧随其后,别的省市社保入税还远吗?
社保入税是大势所趋,有相关工作人员预测最晚年底将实现全国范围内划转,届时税务部门将对那些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全额缴纳社保的企业实施“精准打击”。
社保入税 •给欠税企业“致命一击”
注意: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而不是代收!
为什么社保划到税务征收后,将大大提升社保费的征管效率而给欠税企业“致命一击”呢?
原因有二:
1、与其他部门相比,税务部门征管能力最强,并且以后税务征收社保不是代收,属于本职工作,必将细心征收,对不合规定的企业一网打尽。
2、税务部门最容易掌握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发放情况,并且现在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开始运行,社保、个税数据开始进行比对,两者数据不对可能面临着补缴的风险。
那么税务局进行社保征收后,数据会有多精准呢?
大家可以通过对比感受下,税局征收社保后的情况☟
社保局和税务局对于社保征收模式的对比
如果说之前税务部门对比社保信息和个税信息有困难,那么现在个税是本部门征收的,社保也是本部门征收,有困难?不存在!
以下企业请自查 • 莫待税务稽查被罚款
1、长期按照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上限,则按照上限缴纳。
如果企业长期按照工资标准申报社保基数,税务局将个税申报基数与社保基数两者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2、劳务派遣、物业安保、建筑劳务等用工多的企业
这些单位很多不会给职工办理申报,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的比比皆是,而一些建筑劳务公司还会大量做工资成本,在建筑用工未实名的庇护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制作工资表,列支成本。
你的工资表信息、个人所得税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现在都由一个部门核查,要注意应缴未缴的行为更容易被曝光!
3、拒缴社保费的企业
以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即使检查到你少缴、应缴未缴也没有过大的影响。但现在要注意了,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征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4、不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
至于那些按照工资缴社保、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等不规范的企业,也需要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提早自查以降低企业风险。
这5种社保筹划方式• 行不通了!
好多财务人员想方设法来对社保进行“纳税筹划”,小快在此郑重地提醒各位财务小伙伴:
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1、例子: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一些收入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提醒:对于收入不入账的频繁交易的私人账户早已经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2、例子: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让职工到处找费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帮着员工统一买票来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提醒:对于虚开虚抵、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早已经纳入了税局的电子眼。
3、例子: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提醒:对于同一个公司的同一员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能并存。
4、例子: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5000元属于不交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提醒:免征个税与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是任职单位向员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任职单位给该员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只有符合规定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才可以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5、例子: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直接按劳务费发放。
提醒:只要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报个税与社保。
如何应对 • 社保入税带来的风险?
企业“虚假缴纳社保、不交社保”的行为将被严惩,但是企业面临的巨大人力成本仍然存在,新规下,企业真的无路可走了吗?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就说,如果双方不再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常规劳动关系,就可以不用缴纳社保。
所以,这就需要企业对内部用人的机制进行重新设置,构建多种不同的灵活用工模式,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组织重启”以及“灵活用工”。
小快整理了5种灵活用工的方式和注意风险: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
这种用工模式和劳动关系不同,它也属于劳动关系,所以社保还是要缴纳的,但是可以只缴纳工伤。
2、劳务用工关系
用工模式有不属于劳动者的用工,还有劳动者等两种情形。这种情况下,风险较大,一旦没有操作好,符合了劳动关系的三要素,就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3、劳务派遣关系
虽然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由于政策原因,不仅成本很高,风险也大。
4、外包关系
公司将一部分业务发包给有资质的供应商来提供服务。这项操作风险就在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变成“假外包真派遣”。
5、内包关系
即公司内部分裂出一部分人员,分别成立小微企业,并以小微企业的名义承接企业分配的业务。但需要进行缜密的筹划和准备才可实施。
讲了这么多,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 可以私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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