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消防设施还分为自动设施、建筑设施和喷洒系统。
1、电系统设施是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自动报警的设备。这些设备通过在各处安装探头,然后所有探头接入一台主机。
2、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3、自动喷洒系统:是我国当前常用的自动灭火设施,在公众集聚场所的建筑中设置数量很大,自动喷洒灭火系统对在无人情况下初期火灾的扑救,非常有效,极大的提升及建筑物的性能。
当探头探测到有火灾的迹象,如:烟,温度较高等就会把信息传递给主机,主机通过发出报警响声和显示报警原因来提醒工作人员。 水系统设施则是在人流量和货物较多的场所通过水管引水,在较大水压的状态下,消防水的出水处用喷淋头堵上。喷淋上的玻璃管在温度较高的情况下就会自动爆破,然后喷淋头就能均匀洒水,以达到灭火的目的。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现场水、电应满足连续施工要求,系统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须预留及预埋的应随结构完成,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设备安装前基础应检验合格,喷洒头及支管安装应配合吊顶装修进行(无吊顶处喷头的安装应随管线安装进度进行)。
进场设备材料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必须由专职检验员检查,并报工程监理,设备材料外观应整洁、无缺损、变形及锈蚀,镀锌及涂漆应均匀无脱落,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丝扣应完好无损伤,水泵盘车应灵活无阻滞及异常声响,设备配件应齐全,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阀门及喷头应抽样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上述工作必须由专职工程师完成,并报工程监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