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资质办理难度,我们都知道其先要办理下来是多么的不易,当然资质升级想要成功,比新办一个资质更加困难,总结了一些心得,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1、人员不达标:如果资质升级人员的数量不满足要求,职称要求都有所变化,企业往往会犯的错误就是人员有重复注册,结果辛辛苦苦整理的材料被退回来重新申报。
2、业绩不达标:如果企业业绩达不到标准要求,还要犯一些小错误,比如图纸不全或者施工图与所提供业绩不符。
3、注册资金方面不达标:如果注册资金的等级要求不一样,大家就千万不要在临近申报资质前一个月或两个月去增加注册资金,至少要提前半年的时间!
4、场地、设备不达标:如果是这个问题,那么应该是很好解决的,常犯的错误是租赁发票的归档问题,大家一定要特别注意。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企业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2、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3、企业章程;
4、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5、验资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①任职文件②职称证件③身份证明④来源证明⑤聘用合同;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①职称证件②来源证明③聘用合同④身份证明;
8、近三年企业统计和财务报表;
9、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10、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11、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八条 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有关部门的初审同意后审批。第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 为了推进“放管服”政策,资质申报的审批门槛越降越低,相关部门为了加强对建筑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了资质动态核查的力度,将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 资质动态核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证照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上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
(2)主要负责人情况:备案的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名单与实际从业人员是否一致;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注册人员情况:企业注册人员专业、资格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核查部门可以抽查施工现场核对项目负责人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项目负责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