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序列)(含电子文档);《申请表》要有技术负责人简历页(插在企业负责人后),职称在助理工程师以上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两人的任命决议;两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4、 固定办 公场所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5、设备机具的购置、照片;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持证上岗人员名单;
8、专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9、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5、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五、办理时限:随时受理,资料符合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