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全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北京是“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通信管理局
业务应用:互联网有偿信息服务,包括在线销售、在线支付、广告招商、会员收费、企业合作、项目投标等;(部分省份对信息类和交易类业务会区分为因特网信息服务和EDI证两类)
提醒:不确认拟开展业务需要办理的许可种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特网信息服务-申请条件
一、因特网信息服务的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申请因特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可以是认缴,不需要验资报告)。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特网信息服务-企业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公司章程
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业主产权证明
三名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三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