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在非国有单位、采用新的管理体制的国有单位、人事代理单位、无主管上级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外省市驻陕办事机构等单位中工作并在县以上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了人事关系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努力工作,身体健康。
业务条件:
1、年限:
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下同)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④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论文:任现职期内独立或作为作者公开发表过至少一篇本专业论文;
3、申报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规定学时。
三、中级职称评审上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二十份;
2、主管单位审核推荐函1份;(同时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1份)
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1份;
4、申报人参加工作时的合格学历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报人《聘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申报人外语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免试证明材料;
9、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免试证明材料;
10、继续教育培训证;
11、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申报人二寸近期红色背景证件照4张;(评审表贴3张,另交1张)
13、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原件;
14、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5、委托函一份(档案不在陕西省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并加盖公章,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委托意向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