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局联合县跑改办、公安部门下发《解决营业执照和公章同时遗失导致登记难问题的通知》,创新事项办理模式,以“微改革”打通群众、企业面对这一问题的办事“通道”。
此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遗失补照需在《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上加盖企业公章,而需刻制公章的单位或机构,要持单位或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登记证书以及刻制公章委托函,到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一旦相关单位或机构营业执照和公章同时遗失,申请补办营业执照和补刻公章,就会出现办事的“死循环”。
针对此类情形,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
1、市场监管窗口统一收取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公章补刻材料,
2、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雕刻社补刻公章,公章补刻、营业执照补办完成后由市场监管窗口统一出件。
同时,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推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明确企业召开股东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并由每位股东签字承诺,到市场监管窗口提交说明材料即可办理。
该模式既打破了办事的“死循环”,也让补办营业执照和补刻公章同步进行,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