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中规定“电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第三十八条“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第八十六条“如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相应罚款”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等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之规定。现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保障其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切实提高人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我培训中心特举办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电梯使用单位从事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的基础知识、安全保护装置;电梯安全运行、安全管理;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电梯常见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应急及救援预案、事故案例分析等相关知识。
三、培训方式与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参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考核,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后颁发全国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所需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1份
(2)身份证明1份(要求A4纸,正反两面身份证复印件)
(3)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4张)
(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5)健康证明(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焊接作业人员需要提供视力证明,作业人员不用提供)
(6)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由用人单位提供)
(7)实习证明(由用人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