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生材料和供应链要求
1.回收含量达到20%或更多的产品。
2.声明的回收材料应遵循从投入到最终产品的完整、经过验证的监管链。
二.社会责任要求
1.涉及GRS产品生产的企业雇用的工人,受强有力的社会责任政策的保护。
2.GRS社会要求是基于全球社会责任合规方案的原则。在所有情况下,取国际劳工标准、国家/地方立法、GRS要求中最严格标准,其适用程度应不违反适用法律。
三.环境要求
1:参与GRS产品生产的企业应具有高度的环保意识。
2.生产所产生废水需按照ZDHC废水指南常规参数进行测试。
3.GRS的环境要求适用于认证组织内的所有业务。在所有情况下,适用最严格的国家和/或地方法规或GRS要求。
四.化学品要求
1. 用于生产GRS产品的化学品不会对环境或工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GRS仅适用GRS产品制造过程中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该标准不适用于整个设施,而仅适用于GRS产品的生产。GRS不涉及最终产品中存在的化学品,因为它不能控制在GRS生产链中用作初始投入的回收产品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