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维修范围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气体灭火系统;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
6、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出现问题包括短路、断路。
我公司将对维护、维修范围内出现的故障免费人工进行修复(如人为的短路、断路、设备损坏等故障则不属维修范围);如设备老化损坏,无法修复的,由贵单位负责购买新的设备,我公司负责安装。
系统检测和维修过程中贵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人员配合,否则出现不可预知的损失我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及提供以上服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点型感烟探测器的检测方法
1)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2)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的保证,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号《北京市消防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预警功能,保障国家财产免受损失和人民群众的。真诚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对建筑消防设施各系统用指定的方法检测测试建筑消防设施特定的技术性能指标,以确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达到规范及要求规定的指标,确保建筑消防设施能够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