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末,冷库一直是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冷库主要用作对食品、乳制品、肉类、水产、禽类、果蔬、饮料、花卉、绿植、茶叶、药品、化工原料、电子仪表仪器、烟草、酒精饮料等半成品及成品的恒温恒湿贮藏。冷库属于制冷设备的一种,其与冰箱相比较制冷面积要大很多,但他们有相通的制冷原理。
基本要求
(取自《冷库安全规程》 第4章 [1] ,公布于2011年第22号国家标准公告 [2] )
冷库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营应采用国家标准GB 28009-2011《冷库安全规程》。
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
冷库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
冷库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冷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冷库设施安全要求
(取自《冷库安全规程》 第6章 [1] )
冷库应具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冷库用运输工具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
库房内应具备应急逃生设施。
库房内的货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
氨制冷机房内应配备防护用具和抢救药品,并放置于易获取的位置。
变配电室和具有高压控制柜的制冷机房,应配置高电压操作使用的专用工具及防护用品。
冷库建设与施工安全要求
(取自《冷库安全规程》第8章 [1] )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在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中,应设专职安全员,严禁明火,严禁与产生火花现象的作业同步施工。
采用聚氨酯现场喷涂保温施工时,应有强制通风措施。
在已完成保温作业的场所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现象的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防护措施。
库房调试降温不能影响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的安全。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付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