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背沙发:属于休息型的轻便椅。它以一个支撑点来承托使用者的腰部(腰椎)这种沙发靠背高度较低,一般距离座面370毫米左右,靠背的角度也较小,不仅有利于休息,而且使整个沙发外围尺寸相应缩小。这种沙发搬动比较方便、轻巧,占地面积小。
用料要求:⑴.产品外表用材应与标识明示一致;⑵.产品内部用料应不带有树皮;⑶.木材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原规定为+1%。并在标准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增加了我国各地区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作为产品评定的依据。⑷.对纺织品面料、皮革和人造革等用料增加了干摩擦色牢度≥4级的规定。
力学性能要求:本标准的力学性能试验按统一座背耐久性的分级要求(原标准按沙发弹性类型规定耐久性要求),即耐久性应通过:A级6万次;B级4万次和C级2万次。并对背松动量、扶手松动量和压缩量作了相应的调整。
阻燃性要求:考虑到产品的发展趋势,减少对人身危害。
检验结果评定: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评定为:优等品(品)、一等品(B级品)、合格品(C级品)和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