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职称是指从事建筑专业技术水平所达到的程度的技术职务的称谓,即职称。是由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定期评审的,可以自己申请,单位申报,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集中评审公示。
技术职务可以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之分。一般先从初级申报,初级可以分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中级就是工程师;而高级可分副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之分,专业职称评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毕业证、工作简历、专业论文、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考试合格等证明材料。
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