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资历条件
1、获博毕业后担任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以上,即可参评高级工程师;
2、获硕士毕业后担任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以上,即可参评高级工程师;
3、获本科毕业后担任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以上,非统招人员需要同时具备工作满13年以上,即可参评高级工程师;
4、获大专毕业后担任中级工程师满5年同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八年以上,非统招人员需要同时具备工作满23年以上,即可参评高级工程师;
5、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担任中级满五年,并满足工作年限25年以上,可参评高级工程师;
6、无相同相近学历不可参评。
二、评定标准:
1、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3万字以上)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
2、国家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前五完成人)、实用新型专利2个(前三完成人)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取消考核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条件
五、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
2、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含)以上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转化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先进荣誉称号;
6、获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县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
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9、参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