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主要有: 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及采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现场检验和检测,最终根据以上几种或全部手段,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与详细勘察阶段。 对于单体建筑物如高层建筑或高耸建筑物,其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初步勘察阶段和详细勘察阶段两个阶段.当工程规模较小且要求不太高、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时,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可合并为一个勘察去完成.当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大建筑地基,或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勘察资料严重不符而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尚应配合设计和施工进行补充性的地质工作或施工岩土工程勘察.各
岩土工程勘察 城市轨道交通、工民建、市政基础设施、电力、水利建构筑物、高速公路、铁路等岩土工程勘察;山区隧道、地质工程勘察;地质、建构筑物调查;污染场地、垃圾填埋场的勘察与评价;既有建筑物改造的地基基础勘察。
水文地质与地质工程两者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地下水是岩土体的组成部分,将直接影响着岩土体的工程特性,又是基础的工程环境,会影响着建筑物的持久性及稳定性。在工程勘查的工作中要认真的查明与岩。土工程有关的水文地质问题,为以后设计提供科学的水文地质资料,为了消除及减少地下水对岩土工程的危害。水文地质工作在建筑物的持力层选择、基础设计、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止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工程的施工、设计提供了优化和合理的地质依据。
钻探和坑探也称勘探工程,均是直接勘探手段,能可靠地了解地下地质情况,在岩土工程勘察中是必不可少的。其中钻探工作使用最为广泛,可根据地层类别和勘察要求选用不同的钻探方法。当钻探方法难以查明地下地质情况时,可采用坑探方法。坑探工程的类型较多,应根据勘察要求选用。勘探工程一般都需要动用机械和动力设备,耗费人力、物力较多,有些勘探工程施工周期又较长,而且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因此使用这种方法时应具有经济观点,布置勘探工程需要以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成果为依据,切避盲目性和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