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建筑场地时,在工程地质条件方面,宜避开下列地区或地段: ①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 ②地基土性质严重不良的; ③对建筑物抗震危险的; ④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场地有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矿藏或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 该阶段作为厂址选择来讲称为选厂勘察阶段,其主要任务是,首先在几个可能作为厂址的场地中进行调查,从主要工程地质条件方面收集资料,并分别对各场地的建厂适宜性作出明确的结论,然后配合有关选厂的其他有关人员,从工程技术、施工条件、使用要求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对比,最后选择一个比较优良的厂址。
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土工试验人员分成两种结构,一是土工试验技术负责人,二是土工试验操作员。这类人员,大多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者工程师资格,有的甚至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的资格证。 为打破岩土工程勘察落后局面,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顺利施工,要实现我国岩土勘察工作的现代化,人才短缺、高技术操作人员素质还需要亟待解决, 除了新引进高端专业人才意外,对原有的岩土勘察队伍进一步进行专业业务培训很有必要,培训中要充分利用老员工的工作经验,抛弃陈旧的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以及管理的方式方法,特别是在计算机应用方面要大力提高[2]。从另一个角度说,土工试验和建设多年来在不同程度上得不到足够重视,以至于把水平不高的相关人员安排在土工试验重要岗位,不能胜任工作,造成敷衍了事,为了完成当天繁重的工作,岩土试验工作中不能严格按照试验的操作标准,得过且过,严重影响了土工试验的可靠性,有的甚至怕麻烦,存有畏难情绪,私自编造数据,这给工程质量埋下了严重隐患,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岩土工作人员就必须要全面加大专业业务知识培训, 切实培养出一批工作中,有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土岩试验高素质人才队伍 。
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 由于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主要是因为地下水动水压力及地下水水位升降的变化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人为因素或天然因素可引起地下水水位的变化,但无论什么原因,地下水位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都会对岩士工程造成一定的危害,地下水位的变化引起的危害可以分为三种方式: 4.1水位上升 潜水位上升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受到地质因素的影响如总体岩性、含水层结构、水文气象因素如降雨量、气温及人为因素施工、灌溉等的影响,有些时候很可能是几种因素的综合结果。潜水位上升对岩士工程可能造成:土壤的盐泽化,地下水及岩土对建筑物腐蚀性的增强;岩土体岩产生崩塌等不良的现象;特殊性岩土体强度降低、结构破坏;引起粉细砂液化出现管涌等现象;地下洞室基础上浮、建筑物失稳;由于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 4.2地下水位下降 地下水位之所以降低多是因为人为的因素所造成的。例如大量集中的抽取地下水、在采矿过程中上游筑坝、矿床疏千、修建水库截夺下游的地下水的补给等等。由于地下水的过度下降,常常诱发地面塌陷、沉降、地裂等地质灾害以及地下水质恶化、水源枯竭等环境问题,对建筑物、岩土体的稳定性及人类自身所居住的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4.3地下水的反复升降 由于地下水的升将变化会引起膨胀性岩土产生胀缩变形,如果地下水升降频繁时,不仅使岩土的膨胀收缩变形往复,而且导致岩土的膨胀收缩的幅度不断的加大,进而形成由地裂引起的建筑物特别是对轻型建筑物的破坏。 地下水升降变动带内由于地下水的积极交换,会使土层中的铁、铝成分大量的流失,土层失去胶结物会导致土质变松、含水量的孔隙增大,承载力降低、压缩模量,为岩土工程的处理、选择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4.4地下水动压力作用的不良影响 地下水如果在天然的状态下动水的压力作用是比较微弱的,一般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但在人为的工程活动中因为改变了地下水天然动力平衡的条件,在移动着的动水压力作用下,往往会产生一些严重的岩土工程的危害,例如管涌、流砂、基坑突涌等等。
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的主要目的,是为岩土工程问题分析评价提供所需的技术参数,包括岩土的物性指标、强度参数、固结变形特性参数、渗透性参数和应力、应变时间关系的参数等。原位测试一般都藉助于勘探工程进行,是详细勘察阶段主要的一种勘察方法。 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相比,各有优缺点。原位测试的优点是:试样不脱离原来的环境,基本上在原位应力条件下进行试验;所测定的岩土体尺寸大,能反映宏观结构对岩土性质的影响,代表性好;试验周期较短,效率高;尤其对难以采样的岩土层仍能通过试验评定其工程性质。缺点是:试验时的应力路径难以控制;边界条件也较复杂;有些试验耗费人力、物力较多,不可能大量进行。室内试验的优点是:试验条件比较容易控制(边界条件明确,应力应变条件可以控制等);可以大量取样。主要的缺点是:试样尺寸小,不能反映宏观结构和非均质性对岩土性质的影响,代表性差;试样不可能真正保持原状,而且有些岩土也很难取得原状试样。现场检验与监测是构成岩土工程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大量工作在施工和运营期间进行;但是这项工作一般需在高级勘察阶段开始实施,所以又被列为一种勘察方法。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 现场检验的涵义,包括施工阶段对先前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验证核查以及岩土工程施工监理和质量控制。现场监测则主要包含施工作用和各类荷载对岩土反应性状的监测、施工和运营中的结构物监测和对环境影响的监测等方面。 检验与监测所获取的资料,可以反求出某些工程技术参数,并以此为依据及时修正设计,使之在技术和经济方面优化。此项工作主要是在施工期间内进行,但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以及一些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不良地质现象,应在建筑物竣工运营期间继续进行。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岩土工程勘察领域中不断引进高新技术。例如,工程地质综合分析、工程地质测绘制图和不良地质现象监测中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即“3S”技术的引进;勘探工作中地质雷达和地球物理层成像技术(CT)的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