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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代办境外投资备案,客户满意度高

价格:面议 2024-09-17 10:00:01 321次浏览

境外投资备案的类型

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2、国内企业再投资(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3、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驻外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外国投资备案申请办理必须向商务职能部门开始报备,待商务职能部门核准或备案后,会下发文件《企业的外国投资证件》,国内出资方或企业的须在接收证件的那起2年内在境外进行项目投资。

近年来企业的外国投资项目审批越来越从严,有关批复职能部门必须国内投资提交申请尽职调查、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资资金状况的阐述、项目投资环境分析评定等工作内容落实情况说明資料,按照相关材料对项目的阐述论证开始批复。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提供申请材料的权利。

2.对行政部门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真实申请材料。

2.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要求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4.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统计资料,以及与境外投资相关的困难、问题,并确保报送情况和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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