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业绩材料不是一张纸写了做过什么项目,加上单位盖章就可以拿去参加评审。人才需要明确业绩是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时候必须要有的,代表着一个人才的从业经验,是人才的证明材料,通过业绩可以证明人才在实际工作的这几年中确实从事了即将评审专业的工作,是能证明人才能力及工作经验的有力证据。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单位推荐。国有单位,首先要将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证件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征求单位内各方面意见,然后在确定上报人员。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属企事业单位经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职改办。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经所在设区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然后统一报省职改办。中央驻地方有关单位,由单位直接报省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