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与资历 1、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或硕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 2、大专或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 3、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以上,或博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可申报教授级高工;
证书颁发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 2、省职改办负责安排各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相应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所学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按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规定,直接认定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参考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州建设和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试的性与严肃性。
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