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本国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本国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又称为“国内优先权”,是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以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或者又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5]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