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加工企业搅拌区废气净化方案
根据业主方废气特点进行设计,进入系统设备的有机废气VOCs浓度不高于300mg/m³,处理后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地方要求的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小于等于50mg/m³,二甲苯排放浓度小于等于20mg/m³。
生产工序的外排有机废气VOCs,经过管道收集后汇总至一根主管道,经过统一处理,汇总后的废气经管道首先进入干式过滤器,对废气中的颗粒物进行净化处理,保证进入后部分沸石分子筛的废气不含颗粒物,避免造成沸石分子筛堵塞,影响吸附效率。
塑料加工企业搅拌区废气净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