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22)》(简称《报告》),对场外衍生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收益凭证、场外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等场外证券业务2021年度相关数据进行介绍。截至2021年底,共有8家证券公司具备场外期权业务一级交易商资质,累计91家证券公司报送备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732只,备案总规模10.67万亿元;2021年全年,证券公司累计发行收益凭证4.41万只,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场外债券交易现券买入合计111万亿元,卖出合计101万亿元。
8家券商具备场外期权业务一级交易商资质
就场外衍生品业务而言,《报告》显示,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采用交易商管理机制,截至2021年底,共8家证券公司具备场外期权业务一级交易商资质,35家证券公司具备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资质。2021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场外期权交易商可以开展收益互换业务。
在业务规模方面,《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共新增场外衍生品交易合计名义本金84038.01亿元,同比增长76.56%。其中新增收益互换交易合计名义本金47727.35亿元;新增场外期权交易合计名义本金36310.66亿元。截至2021年末,未了结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合计共存续名义本金20167.17亿元,同比增长57.80%。其中,收益互换交易存续名义本金10260.67亿元,场外期权交易存续名义本金9906.5亿元。
在交易集中度方面,《报告》显示,2021年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新增交易集中度(指每月新增交易中名义本金排名前5名的证券公司交易量之和在全市场中的占比)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但相较于2020年整体走势有所降低,且全年月度趋势稳中有降。
在合约标的分布上,主要有A股股指、A股个股、大宗商品和其他标的(包括基金及基金专户、境外股票、境外股指、股指期货、债券、汇率等)。以名义金额计算,截至2021年末,场外期权业务中A股股指占比z高,约为57.33%;收益互换业务中其他标的占比z高,约为57.23%。
《报告》显示,从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合约的交易对手情况看,商业银行、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主要买方机构。以名义金额统计,截至2021年末,场外期权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中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占比较高,分别为54.00%、13.72%;收益互换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中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占比较高,分别为55.86%、20.08%。(本文章来源于其他,如有侵权可联删)
机构投资者则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
2.具有3年以上金融相关投资经验
3.近一年末金融资本不低于2000万
z后,达到条件后与券商签订完成衍生品交易协议,即可交易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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