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携带一些证明所需的材料: 存款 携带存款证明(如存款证明、存折)和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人可以到银行柜台填写“存款证明申请”,但所提供材料的存款人必须与所提供的身份证为同一人
资金证明,字面意思理解为个人或企业财产的证明。
资金证明——按时限分有“时间点证明”和“期限证明”两种。
“时间证明”点证”:指在某一时间点的期限,指定存款的余额。
“期间证明”:指从某到某的指定存款金额。是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由银行盖章,证明自己的形象资金。
两者的区别是资金到账时间。时间点证明只需要待发行账户中的资金即可证明资金可以发行;而时间点证明则要求资金冻结后才能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法定收入,如果差异巨大,可能会责令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公开来源的,差额视为非法所得,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余额将被收回。 【隐匿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的境外存款,按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匿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对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①存款证明的开立需要储蓄主管盖章。建议在申请前与经办银行确认是否可以在中午和节假日办理。
②如果本人在国外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可委托国内代理申请。除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交由原存款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出境护照、卡/文件夹的传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