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