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办理标准及要求!
一、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资质简介
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是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证书(以下简称“能力评价证书”),是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建议取得的资格证明。能力评价是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需求,对会员单位开展的、立足于行业自律的自愿性第三方评价活动。
政策依据
二、专业等级
证书分为5个专业:
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及振动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土壤污染治理、生态污染修复等5个专业类别,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
三、审批部门
证书审批是由环保产业协会负责。
四、承包范围
证书可承担广东省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
五、申报条件
证书申报中,需满足注册资本、专业人员的要求,还会要求一定业绩、技术和研发设计能力。
六、材料要求
(1)申请表;
(2)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材料;
(3)企业材料;
(4)设备材料;
(5)环境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业绩材料等等。
注:如需办理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方面的证书,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请联系R工199O 2272115,所需材料如有不足可以由R工补足。
七、办理流程
招聘专业人员==>网上填写申请==>准备纸质材料==>协会实地申报==>审核通过。
八、有效期
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在证书期满3个月前,向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申请换证。正式评价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临时评价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