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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大通代办个人薪金收入证明,服务有保障

价格:面议 2024-10-04 06:15:01 191次浏览

工作收入证明

致______________银行: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职务为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其

平均月收入(税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证明只作为员工_________专用,不做其他用途。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人事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浦发银行开具存款证明:

凡存有浦发银行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教育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的储户,皆可申请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

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原则上由存款人本人提出申请,如非存款人本人提出申请,应提供存款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及代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由原存款行受理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的申请开证。

已挂失的定期储蓄存单(折)在未办妥挂失存单(折)的补发手续前,不得申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的开证。

资金证明是指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所拥有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由专门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尺度进行评定估算后出具的证明文件。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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