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买断”是个伪概念,也就是一个“纯行话”,这个概念没有任何官方概念支持。当然,在很多地方不需要官方支持,大家叫得顺口,方便交易,也就叫下来了。其实质是个违法行为,就是有大额资金的公司自己掏钱把你的票买下来,给你去掉利息的余款,并获得票据的所有权。 注意:为什么说违法?还是那句话,本来银行干的事,被你干了,乔致庸为啥被抓起来,他帮国家做金融的流通,看似很伟大,而且做了革新,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他破坏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没乔致庸的命,就少干吧。
买断 这是一个让很多人都有误区的一个概念,包括很多从业很久的人士。改天有女读者可以逗逗一个自认为专业的牛B,装作很萌的问他“大叔,我好崇拜你哦!你们做买断还是直贴?”牛B被萝莉如此的崇拜,忘形之余答曰:“我们很专业!只做买断,不做直贴!”然后你就可以一顿劈头盖脸把他扫地出门。 买断就是直贴!或者说买断是直贴的一种,不是和直贴、转贴同辈的,不能排在一起。
背书也就是转让,也就是说您收到承兑汇票后,又把它当做“钱”付给您的上游供应商。这里如果是电子承兑汇票的就比较好操作不会出什么岔子,如果是纸质汇票则需要加倍认真对待,办理背书转让时需要在票据背面进行签章。这个印章的加盖一定要清楚明晰,否则的话就要提供证明(可在商票圈票据学院找范本)。背面的签章一般就是您开立支票或者转账时用的那一套印章。
票据背书的含义 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以背书的目的为标准可以将票据背书行为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属于非转让背书)。 注意事项: 1、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粘单上的“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