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长票期从6个月延长至1年,票额从1亿元放大至10亿元,流动性好、短期融资能力强,非常有助于集团系统企业降低财务费用。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成功上线,是金融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
电子汇票功能主要体现为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含纸质、电子商业汇票)公开报价服务的综合性业务。
商业汇票的出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票据的持票人。办理商业汇票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办理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即承兑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依《支付结算办法》第78条规定,详细记载必须记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