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贷款(Short-term loans)是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
短期这种贷款一般期限较短,有确定的偿还来源的贷款,并以实际的票据作为抵押,票据到期后会形成资金自动偿还,因此称为自偿性贷款。这种贷款与商业活动、企业产销相结合,期限短、流动性强,商业银行可以在保证性的前提下,获得较稳定的利润,能够较好的保持银行的性和清偿力。
贷款短期限是4天,金额为10多个亿。超短期贷款(就如你所说的几天的贷款)银行仍可以办理。但具体是否办理,要看当地银行是否认为该业务有利可图。一般来说,个人贷款是不会做超短期的,只有公司贷款,且金额相对较大的,银行才愿意做超短期贷款。当然,如果银行考虑到今后的业务关系、社会关系,仍可能去做其它一些赔本的超短期贷款。因为超短期贷款银行的审批程序、成本与其它贷款完全一样,但由于时间短,收取的利息少,因此很可能赔本,故银行一般没有愿望去做这些贷款,尤其是一次性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