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张家界市怎么用银行承兑汇票,上门取票,快捷

价格:面议 2024-11-13 08:31:01 191次浏览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可延长至1年)。

与银行汇票等相比,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与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可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须出具拒绝承兑证明。承兑后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汇票不得再背书转让。

提示承兑期:

①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519007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