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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个人应急借贷,低息贷款

价格:面议 2024-11-18 03:50:01 251次浏览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是借进款项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律对借款人的资格并未作任何限制。贷款人是借出款项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是适格贷款人的法人即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经营金融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其他民事主体也可以进行民间借贷,也是合格的贷款人。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通常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固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借款种类,例如,长期借款或者短期借款等;

(二)币种,是人民币还是外币;

(三)用途,即借款使用的目的;

(四)数额,即借款的数量;

(五)利率,是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取的利息与出借资金的比率;

(六)期限,是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偿还借款的时间;

(七)还款方式,是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有偿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第680条第2款)。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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