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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当天短借空放,贷款分期借款

价格:面议 2024-11-18 09:26:01 215次浏览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区别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贷款人将借款交付借款人成立。

诺成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则有所不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679条)。

个人贷款(Personal loans)(简称“个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战后西方零售贷款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认识到零售业务的重要性;二是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收入提高,人们乐于利用贷款进行消费;三是各种征信机构大量出现,使银行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担保公司的信用贷款,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银行放款的模式为客户提供的信用贷款。额度一般可到达30万,费用模式为银行放款的利息加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正规的担保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而不会收取利息,这也是辨别担保公司是否正规的一个标准。P2P借贷理财平台,额度不会太高,速度介于贷款公司和银行之间,特点是可以通过网络完成贷款手续,可以通过网银或支付宝等还款,但是费率并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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