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登记证、行使证;
(2)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购车、保险单;
(4)有贷款的车辆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单。
常州汽车抵押贷款公司秉承“诚信、规范、稳健、”的经营理念,公司与多家银行长期合作,是以汽车融资信贷服务为主导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经营的汽车贷款企业,致力于提供汽车融资贷款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及个人解决资金疑难问题
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
贷款对象: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贷款条件: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可认可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贷款额度: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
贷款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一般消费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信用卡贷款是由贷款银行当地总行制定。
还贷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和分期归还法(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汽车金融或担保公司就是文中的——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