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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面议 2024-08-26 07:00:01 142次浏览

选举的实际操作通常并不是投票制度关心的课题。投票制度不会指明选票是用纸张制成,或用打卡票,或是电子投票。投票制度也不会指明如何保护选民隐私、如何正确地计算选票、或谁拥有投票权。这些是属于更广泛的选举或选举制度的研究范围。

不少投票制度的要求比过半数更为严格,例如要求多数才能改变现状,极端的例子是要求全体一致通过的制度。如果投票旨在决定是否接受新成员加入,否决新成员加入的选票被称为“黑球反对票”(Blackball)。

另一种改变现状的机制,则要求参与投票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通常法定人数指参与投票人数,而不是投票支持的人数,但这种制度往往促使反对者以拒绝投票的方法,阻止会议达到法定人数。

累积选举制则规定了一定的点数,由投票者自行配点。累积选举制也常被用于一些投票者权力不相等的投票中,例如依据股份采取“一张股票,一张选票”的公司投票。累积选举制也被用于多重获胜者的选举中,例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选举。

计分投票制也可以被用于排序投票制,只要排序制里允许选民排出同样名次的选项。一些排序制假定选票上的名次都不相同,但一些投票者也可能会给两个以上的候选项目相同的排名。

会出现多重获胜者制度的选举,例如立法机构议员的选举,在实行上会与单一获胜者的选举不同。通常在多重获胜者选举中,参与者会较为关切己方在立法机构里取得的整体议席数量,而不是特定的候选人是否当选。也因此,许多多重获胜者选举都采用比例代表制,表示如果某个政党取得了X%的选票,那它们就能取得在立法机构里X%的议席数。但并非所有多重获胜者选举都会采用比例代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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