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茅台酒用的酒瓶,初是用本地生产的缸瓮,从清朝咸丰年间起,改用底小、口小、肚大的陶质坛形酒瓶,有装0.5公斤、1公斤和1.5公斤的型号。后曾一度改为微扁长方形酒瓶。民国四年(1915年)以后,改用圆柱形、体小嘴长的黄色陶质釉瓶。建国后,才改为白色陶瓷瓶和人们见到的乳白色避光玻璃瓶,古色古香,朴实大方。
茅台酒生产所用高粱为糯性高粱,当地俗称红缨子高粱。此高粱与东北及其它地区高粱不同的是,颗粒坚实、饱满、均匀,粒小皮厚,支链淀粉含量达88%以上,其截面呈玻璃质地状,十分有利于茅台酒工艺的多轮次翻烤,使茅台酒每一轮的营养消耗有一合理范围。茅台酒用高粱皮厚,并富含2%-2.5%的单宁,通过茅台工艺发酵使其在发酵过程中形成儿茶酸、香草醛、阿魏酸等茅台酒香味的前体物质,后形成茅台酒特殊的芳香化合物和多酚类物质等。这些有机物的形成与茅台酒高粱及地域微生物群系密切相关,也是茅台酒幽雅细腻、酒体丰满醇厚、回味悠长的重要因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茅台酒富含一定的多酚类物质,适量饮用,不伤肝。
据传远古大禹时代,赤水河的土著居民——濮人,已善酿酒。
汉代,今茅台镇一带有了“枸酱酒”。《遵义府志》载:枸酱,酒之始也。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建元六年(前135年),汉武帝令唐蒙出使南越,唐蒙饮到南越国(今茅台镇所在的仁怀县一带)所产的构酱酒后,将此酒带回长安,敬献武帝,武帝饮而“甘美之”,并留了“唐蒙饮构酱而使夜郎”的传说。这成为茅台酒走出深山的开始,此后,一直作为朝廷贡品享盛名于世。
唐宋以后,茅台酒逐渐成为历代王朝贡酒,通过南丝绸之路,传播到海外。
1996年,茅台酒工艺被确定为国家机密加以保护。
2001年,茅台酒传统工艺列入首批物质文化遗产。
2006年,又批准将“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列入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3年2月1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茅台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2013年3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调整“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称和保护范围。
2001年9月开始,茅台集团就”国酒“商标曾9度发起申请均被驳回。
2019年6月12日,茅台集团宣布6月30日前停用“国酒茅台”商标,6月29日起正式更名为“贵州茅台”。
2019年9月17日,茅台集团在“”商标诉争上被驳回。
2020年,“十三五”茅台酒技改项目完成投产,新增茅台酒基酒设计产能4032吨;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项目有序推进,新增系列酒基酒设计产能4015吨。
2021年,网传茅台将取消拆箱令的消息引起坊间热议。对此,贵州茅台企业负责人回应称拆箱令取消的消息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