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中的无抵押贷款广告
通过网络、社交软件、短信等大规模发放广告的“贷款公司”,往往都是打着无抵押贷款的幌子进行诈骗。这些公司利用人们对贷款的需求,向他们宣传极低利率、快速放款、无需任何担保等诱人的条件,以吸引大量的被害人上当受骗。因此,在办理贷款时,我们必须选择国家正规的金融机构,切忌心存侥幸心理,避免被骗。
网络办理小额贷款的陷阱
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打着“网络办理小额贷款,无抵押,速到款”等广告的方式,以低利息为诱饵,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让受害人完全相信自己,终落入陷阱。一旦受害人上钩,他们会以各种方式诈取受害人的钱财,导致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
警方破获的无抵押贷款诈骗案例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利用“小额贷款”为名进行诈骗。他们在宣传中打出低息、无抵押、快速放款等诱人的标语,吸引无数受害人上钩。一旦受害人被骗,他们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责任,导致受害人无法追回损失。
警方的提醒与案例分析
近,湖北保康警方破获了一起以“网上无抵押贷款”为幌子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警方指出,随着市场上出现各种小额贷款产品,不法分子趁机敛财。因此,我们要警惕这些诈骗手段,并遵循警方提供的防范建议,以避免成为受害人。
网络贷款APP的诈骗方式
一些以“爱疯”、“爱吧”等名义的网络贷款APP平台打出“为被害人办理短期无抵押贷款”的诱饵,采用高额服务费、软暴力讨债以及借新还旧等手段,让受害人一步步陷入陷阱。这种诈骗方式往往会让受害人陷入债务漩涡,无法偿还贷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的代办业务诈骗
近期,一些犯罪分子声称可以代办“无抵押贷款”业务,以此为诱饵进行诈骗。他们以低息、快速放款为承诺,吸引不少人上当受骗。因此,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必须保持警惕,避免被骗。
无抵押贷款诈骗的真相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或利用其他方式诱使受害人注册APP,就可以获得所谓的无抵押贷款。这只是一种骗局,目的是骗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甚至获取他们的资金。因此,我们必须保持警惕,切勿轻易相信这种诱人的广告。
无抵押借贷只是一个诱饵,背后隐藏着无数的陷阱和诈骗。我们必须保持警惕,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并远离网络和社交媒体上的诈骗广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
对象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地产权证以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银行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还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