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重庆CCCF认证咨询,诚信专业,服务快捷

价格:面议 2024-06-25 03:00:02 62次浏览

中国政府为兑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保护环境、保护国家,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3C”认证从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产品认证和进口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防范设备等。

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椭圆形的“CCC”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中心进行编码查询。

免办CCC说明:

但针对生产、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又发布2002年第8号公告,规定部分产品可申请免办3C认证。

这部分产品范围包括:

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3.根据外贸合同,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

5.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

对可免于办理3C认证的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人应向中国国家认证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

提交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形式试验报告)等,经批准获得《免

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自2003年5月1日起开始办理并生效。另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还规定

,对上述免办3C认证的产品范围是第2条、第3条的产品,国内组装厂或国内生产厂可依据自身方便向所在

地国家直属的检验检疫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免办证明。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983086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