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
CNAS秘书处是CNAS的常设机构,负责CNAS认可工作的具体运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全体委员会的决议,并向全体委员会报告工作;
2.编制认可规则、准则和指南等认可工作的公开文件;
3.制订和实施内部管理体系文件;
4.签订与外部机构的协议;
5.受理认可申请,组织认可评审,签发认可证书,实施认可后续监督;
6.受理认可申诉,处理认可投诉;
7.开展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体系认证机构认可部
1.负责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软件评估等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相关机构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认证信息的统计与分析,认证机构变更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以及认可费用收缴管理工作;
5.负责认证机构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理实验室认可部
1.负责物理类实验室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质量监督、工信、电子电器、机械和轻工类等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实验室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以及政府、行业和社会委托的相关技术评价等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机构认可部
1.负责检验机构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以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检验机构和住建、交通、特设、生产、国土资源、网信、进出口商品检验等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检验机构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以及政府、行业和社会委托的相关技术评价等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