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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CNAS认证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价格:面议 2024-07-04 11:00:02 10次浏览

CNAS由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L)合并而成。CNAS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2006年3月31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国家认监委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依法设立的合格评定国家认可机构。

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意见和决定,原全国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原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分别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移交CNAB,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深度融合。

秘书处

CNAS秘书处是CNAS的常设机构,负责CNAS认可工作的具体运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全体委员会的决议,并向全体委员会报告工作;

2.编制认可规则、准则和指南等认可工作的公开文件;

3.制订和实施内部管理体系文件;

4.签订与外部机构的协议;

5.受理认可申请,组织认可评审,签发认可证书,实施认可后续监督;

6.受理认可申诉,处理认可投诉;

7.开展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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