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7、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8、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9、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抵押房屋贷款登记的费用
个人购买住房抵押登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每件100元缴纳;申请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的,按每件200元缴纳,由个人承担。
其他按抵押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抵押人缴纳: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 )
100 以下(含 100 ) 0、1
100 —— 2000 (含) 0、04
2000 —— 5000 (含) 0、03
5000 —— 10000 (含) 0、02
超过 10000 部分 0、01
计费基数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确定,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 万元。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房地产登记处的依据为准。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审核后,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房屋抵押贷款的利率是借款人需要支付给贷款机构的费用,用于借取资金。利率的具体水平会受到市场利率、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以及贷款机构的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通常,信用状况较好的借款人可能会获得较低的利率。此外,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是两种常见的利率类型。固定利率在整个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而浮动利率则可能会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动而调整。
房屋抵押贷款的年限和利率并非固定不变。借款人在选择贷款产品时,应该充分了解不同贷款机构提供的贷款方案,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做出选择。同时,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借款人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并同意其中的内容。房屋抵押贷款的年限和利率因各种因素而异,但借款人可以通过了解和比较不同贷款机构的贷款方案来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在选择贷款产品时,借款人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和需求,并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年限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