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办理申请
步,登录系统。
点击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进行登录。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相关信息
点击【服务】,在“我要提取”栏选择【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相关流程与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一致。点击【提交】,提示操作成功。
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和柜台办理。办理流程与上述“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基本一致。
线上办理时(含网上业务系统、北京公积金APP、京通小程序),在“基本信息”栏选择【租房类型】为“多子女家庭租房”,并在下方录入两名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其中一名子女应未满18岁),点击右侧【出生证明查询】按钮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可以继续网上申请,未通过的,需要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参见柜台办理)前往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审核通过的每月的提取额度为实际月租金。
通过柜台办理时,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租房发票原件,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中一名子女应未满18岁),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