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是医疗服务中不可或缺的,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生和病人应当认真记录和保管病历,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病人和医生都应当了解病历的法律意义和作用,妥善处理和利用病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病历: - 病历是医疗机构为患者建立的关于其健康状况、疾病诊疗过程及结果等信息的详细记录。 - 它包含了患者的个人信息、既往病史、家族病史、体检结果、诊断、手术记录等内容。 - 病历是一个综合性的文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断更新和完善,以反映患者的健康状况和进展。
诊断证明: - 诊断证明是一种由医生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文件,用于确认患者患有某种疾病或健康状况。 - 它通常只包含简单的信息,比如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诊断结果、医生签名以及医院印章等。 - 诊断证明主要用于办理保险理赔、请假手续、申请病假或其他需要提供健康状况证明的情况。
病历证明是病人的出、入院证、出入院记录、特殊检查报告(比如B超、CT等),有这些基本上就能证明你的病情,医院有规定:各类医疗诊断证明病历上要有记载,不见病人不开病假、不跨科开病假、不开人情病假、绝不允许开假病假或疾病诊断证明。病假休息的时间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但医院一般会根据急诊、一般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而做相应的休假时间规定。一般医院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审核。医院提供证明主要有: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医院应当提供证明,其中护理的期限,住院的时间,医疗费用等其他住院期间医院能够证明的支出,同时残疾者医院还应提供恢复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