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融资:
供应链中的信用融资模式,没有确定的抵押物基础,是以供应链网络内各方长期业务往来所积累的信任为依托。
对于银行等资金方而言,由于没有抵押物,在风控上更加依赖供应链网络内交易行为的数据化、可视化,业务流程上对资金流向闭环的设计和控制,以及从业企业对于所服务行业的具体业务的隐性认知。
供应链金融中的信用融资的运用没有具体交易环节和主体的限制或倾向,具体应用模式因各场景而异,更多的依赖于供应链自身的数据化、可视化程度,随着科技手段的深化和整个社会征信体系的完善,信用融资模式未来将得到更为广泛的运用。
存货融资模式:
除了以上两种方法之外,核心企业还可以采用存货融资或称“融通仓融资”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这种融资模式常常发生于核心企业经营活动的任何环节。
因为只要配套的中小企业拥有能够被认可的存货就可以进行存货融资。
就可以将其质押获得贷款,本质上并不一定需要核心企业的参与。
但是,核心企业可以与银行签订回购协议,承诺如果中小企业无法回款则由自身回购质押的存货。
这样可以降低银行对风险的评估结果,从而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帮助中小企业更顺利地生产经营,维持供应链的稳定,终惠及自身。
企业的存货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的评估后,就可以用以质押换得贷款,
而核心企业在整个环节的作用,就是以或有回购的形式降低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
通过这种方法,核心企业可以帮助上下游拥有符合标准的存货的中小企业更容易地获得资金,甚至可以自己采用这种模式为自身进行融资。
核心企业帮助上下游配套企业解决融资困境后,他们就可以更顺利地经营和生产,提供稳定、高质的货源以及销售渠道。
从而降低因供应链某一环节断裂而造成的核心企业的经营风险。
供应链金融通过运用丰富的金融产品以实现交易过程中的融资目的,不同于传统贸易融资方式,其更是一种科学、个性化以及针对性强的金融服务过程,对供应链运作环节中流动性差的资产及资产所产生的且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借助中介企业的渠道优势提供的金融服务,并提升供应链的协调性和降低其运作成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不单纯依赖客户企业的基本面资信状况来判断是否提供金融服务,而是依据供应链整体运作情况,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出发点。
(2)闭合式的资金运作,即注入的融通资金运用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按照具体业务逐笔审核放款,资金链、物流运作需按照合同预定的模式流转。
(3)供应链金融可获得渠道及供应链系统内多个主体信息,可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尤其对于成长型的中小企业,资金流得到优化的同时提高了经营管理能力。
(4)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针对目标,在众多资金沉淀环节来提高资金效率,但前提为该部分资产具有良好的自偿性。
目前,供应链金融尽管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中小企业受信中的道德风险。但是,由于供应链融资中的中小企业自身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且供应链金融参与者众多,而且可能涉及不同的产业、技术领域,其运作存在的一些潜在风险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