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构成与定价规则
费用类型 具体内容 定价规则 医保情况
上门服务费 交通、人力、时间成本 公立基层常 50-200 元 / 次・人;私立 / 第三方多 100-300 元 / 次,夜间 / 节假日上浮 30%- 多为自费,少数地区基层项目可按政策报销
医疗服务费 诊查、、护理等 按当地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同项目同价 符合条件的可按住院 / 门诊比例报销
耗材药品费 输液器、敷料、药品等 按实际使用收费 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可按比例报销
特殊附加费 夜间急诊、远程会诊等 协商定价或按机构标准加收 通常自费
定价原则
成本补偿:覆盖人力(职称 / 工时)、交通(里程 / 车型)、时间(含等候)、耗材与管理成本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分级定价:基层公益优先、三甲 / 特需按市场、第三方平台随行就市。
医保衔接:家庭病床、签约服务等合规项目可报销,纯上门费多为丙类自费。
透明规范:公示项目、标准、明细,禁止重复收费
交通成本
核算逻辑:
交通成本 = 起步里程成本 + 超里程成本 + 车辆 / 燃油 / 折旧 / 保险分摊
常见核算方式:
2 公里内:固定起步价(如 20–40 元)
超 2 公里:每公里 8–15 元
夜间 / 偏远地区:上浮 20%–50%
成本核算的关键原则(合规必看)
上门费与医疗服务费必须分开核算,不能混为一谈
不得重复收费:如家庭病床、长护险已覆盖的项目,不能再收上门费
夜间 / 节假日溢价必须公示,不能暗箱操作
耗材必须据实结算,禁止打包乱收费
公立机构按政府指导价 / 备案价,私立按市场调节价 + 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