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开办食品小作坊,需办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俗称 “小作坊证”),由区 / 市市场监管局核发,有效期 3 年。以下是完整办理指南(2026 年青岛实操版)。
一、小作坊定义与禁产范围定义:有固定场所、规模小、工艺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不含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禁止生产(青岛严格执行):
乳制品、罐头、果冻、冷冻饮品、酒类、饮料、酱油、食醋、预包装肉制品
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
食品添加剂、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食品
二、核心办理条件(青岛)主体:已办营业执照(个体户 / 公司均可),经营范围含 “食品生产(小作坊)”
场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面积、布局符合工艺;卫生、三防(防鼠 / 蝇 / 尘)达标
设备:与品种匹配的生产、清洗、、储存设备
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工艺:流程合理,生熟分开,无交叉污染
制度:有食品管理制度、进货查验、生产记录、出厂检验、召回等
三、必备材料清单(青岛)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市场监管局窗口 / 官网下载)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含食品生产 / 小作坊)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所有直接接触食品人员)
生产加工场所证明:房产证 / 租赁合同 + 平面图(标注功能区、设备、通道)
生产工艺流程图 / 说明(含原料、工序、关键控制点)
设备清单(名称、型号、数量、用途)
食品管理制度(上墙 / 存档)
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