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包税与双清不包税的核心共性是:均包含「出口国报关清关 + 目的国进口清关的全套手续办理」,这是 “双清” 的基础定义。
两者核心本质区别是:目的国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法定税费,是否包含在物流报价内、由谁承担支付责任,以及对应的贸易责任边界、风险划分、合规路径完全不同。
责任与风险划分差异
双清包税(DDP)是国际贸易中卖方责任的术语,货代要负责到货物完税后送到收货人指定地址,只要货主提供的货物信息、资料真实合规,中间的海关查验、税率上涨、审价补税等所有费用和风险,均由货代承担,货主几乎零清关风险。
双清不包税(DAP)的责任边界,是货代负责把货物送达指定地址、完成清关手续办理,但进口环节的税费、以及因税费、进口资质产生的所有问题,均由收货人承担。
海运整柜(FCL,大宗货)
计费规则:按柜型一口价全包,下表为标准商业地址参考,偏远地址、超重货需额外加价。
表格
目的国基本港 20GP 小柜参考价 40HQ 高柜参考价
东南亚(曼谷 / 胡志明 / 新加坡) 1.8 万 - 2.8 万元 2.8 万 - 4 万元
美国美西(LA/LB) 4 万 - 6 万元 6 万 - 9 万元
美国美东(纽约 / 萨凡纳) 5 万 - 7 万元 7 万 - 10 万元
欧盟(汉堡 / 鹿特丹) 4.5 万 - 7 万元 7 万 - 10 万元
中东迪拜 3.5 万 - 5 万元 5 万 - 7.5 万元
敏感货加价规则(普货基础上浮)
敏感货需走专属合规专线,价格在同渠道普货基础上按品类阶梯加价,核心参考如下:
内置电 / 配套电产品(耳机、小家电等):上浮 20%-50%
化妆品、日化品、无风险液体粉末:上浮 50%-
食品、保健品、茶叶、成人用品:上浮 80%-150%
品牌货、带磁产品、医疗器械:上浮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