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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地办事处注册流程与办理步骤

李小姐    2019-09-27 12:00:27    1673次浏览

公司办事处是指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例如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驻京办事处,国泰航空上海办事处等。指在某地的一个组织团体,并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门等的行政许可手续。办事项目和场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灵活变化。

一、公司设立办事处流程如下

1、是办事处作为固定业务外出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

2、是办事处作为常设分支机构向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在经营地申请领购,在经营地申报纳税,销售收入全额计缴总机构。

3、是办事处作为独立的核算机构,在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处理全部涉税及有关事宜。

二、公司办事处的设立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三、公司办事处的设立的法律程序

1、 申请报告;

2、 母公司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及工商局的同意函;

3、 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负责人简历、照片、身份证、暂住证等;

5、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 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 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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