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于南京公司注册地址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疑问吧,今天呢南京顺乐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呢就给大家分享下公司注册地址的小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注册一家咨询公司,请问对办公场地有什么要求吗?可以是集体产权吗?可以是居民住宅吗?如果可以,经济适用房性质的居民住宅可以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市有关规定,就是说这个房屋应当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而且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用途与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一致,简单地说就是“权属明确,用途一致”。具体情形建议您登陆我局网站点击“办事服务-便民服务-登记注册-告知单”模块,查询“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告知单”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进行了解或到企业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进行具体政策咨询。
二、打算开个独资企业,不想租写字楼(前期就2-3人)节约成本,请问下没有注册地址可以注册吗?现只有用孵化器的虚拟地址和一些代办公司的地址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企业住所。因此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供“权属明确、用途一致”的住所证明文件。建议您可以到企业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进行具体政策咨询或登陆我局网站点击“办事服务-便民服务-登记注册-告知单”模块,查询“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告知单”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了解相关规定。
三、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在网上如何办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南京市市政府要求全市各部门的网上办事平台均需要使用“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用户体系实现注册、登录。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1日起将“网上登记申请平台”相关功能合并至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简称:“E窗通”)。
企业主体账户通过电子营业执照、证书、口令等方式登录后可进行企业变更地址登记业务。您需要通过“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注册登录,登录后可以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如有其他具体业务、网站操作问题,您可拨打电话咨询或登录我局网站点击“ 在线办事-业务办理-便民事项-登记注册-告知单”模块,“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告知单”查询所属登记机关咨询电话。
四、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公司?本人是丰台区一处房屋的房主,已用此房屋注册了一个公司(是股东),本人能否以法人或股东身份再用此房屋注册第二家公司。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可以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但注册地址属于住宅或已注册的关联企业因在其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1. 子企业或参股企业与母公司;
2. 基金公司与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
3. 有限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属企业性质的)。
具体住所登记业务问题,建议您咨询企业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如有其他具体业务、网站操作问题,您可拨打咨询或登录我局网站点击“在线办事-业务办理-便民事项-登记注册-告知单”模块,“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告知单”查询所属登记机关咨询电话。
五、出租房子注册了公司,现在租赁合同期已经过了,租赁费用很长时间也不交,注册公司股东和负责人很长时间也联系不上了,可能公司不想继续经营了。我想把这个公司注册地址从我的房子移出去,请问怎么办理手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变更注册地址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针对您的问题,建议:1.继续联系公司股东和负责人,通知企业办理地址变更;2.如果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住所进行核查;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